环保部:制药业等清洁化改造2017年完成
来源:网络 发布日期:2015-11-06 发布者: 共阅1305次
8月29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,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。
会议上,环保部陈吉宁部长介绍,工业污染防治近几年取得了一些成效,但是仍然是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内容,从2014年的数据看,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整个废水排放量将近三分之一,有200多亿吨,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对低一点,COD排放量大概占13%,工业污染又主要集中在十大行业,主要包括造纸、焦化、印染等等,它们占重点污染企业数大概四分之一,但是排放的污染量,比如说废水量占45%,COD占54%,氨氮占56%,而且工业污染不同于城市污染排放,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,这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。比如2013年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排量有将近1300吨,还有五类重金属,排放量有366吨在里头。近年来,在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中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:
一是加强重点行业治理,“十一五”以来修订了49项行业排放标准,推动重点行业的减排,推动技术改造,前4年里总共实施了3700个造纸、印染等重点项目废水深度处理、治理及回用工程。
第二,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、集中化、专业化管理,专业性的工业园区外不得新建、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,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,要推动产业集约化、生态化,加强园区生态风险防控,统一应急救援。
第三,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,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,环保部制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等四个办法,联合公安部等部委发布了移送行政拘留的暂行办法。从前7个月情况看,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总共348件,罚款数额达到2.82亿元,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065件,实施限产停产案件有1347件,移送行政拘留927件,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863件。
下一步将要按照“水十条”的要求,做好四方面工作:
第一,加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,促进工业行业的转型升级,这里涉及到改造一批、搬迁一批和淘汰一批。改造一批是2017年以前完成造纸、钢铁、印染、制药、制革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,水质未达标的地区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,其他地区实行等量置换。搬迁一批,是要有序推动或者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的钢铁、有色金属、造纸、印染、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。淘汰一批,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、工艺、产品和设备目录,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,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也将实行暂停审批核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。
第二,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。
第三,全面推行排污许可,这个也是法律要求的。
第四,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,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情况,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,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,开展自行监测,企业要公开自行监测信息。同时,健全举报制度。
最后,加强执法监察能力。落实有关文件要求,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,特别是增强基层一线的执法力量,提升一线人员的素质,提高执法水平,也要利用好科技的优势,推动自动在线监测,推动无人机巡视监测,建设环保大数据平台,研究利用新的技术开展流域的水环境监测预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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