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是7号文发布后,这几个技术标客观指标将在各省评审时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,值得企业关注和研究。
在“实行一个平台、上下联动、公开透明、分类采购”的药品集中采购新形势下,药品招标采购趋于规范,而招标药品通过以“双信封”制度评审中标产品已是必然套路。在各省沿用“双信封”愈发成熟的今日,技术标评审指标更是光怪陆离。
以2012年以来各省官方最新采购文件、方案(截至2015年9月28日,不含2012年前发布且至今仍执行的省市重庆、内蒙古、贵州)为数据源,结合2014年以来,特别是7号文发布后各省沿用技术标指标趋势,研究分析发现有6类技术标客观指标在将未来各省评审时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,值得企业关注或争取。
1、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国产仿制药
该指标主要作为分组指标,一般同时有技术标评审加分
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国产仿制药指符合我国2010年版GMP,其原料具DMF(药品主文件),且通过我国质量一致性评价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)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上市,为单次用量包装,包装内附有说明书,标明所有赋形剂的国产仿制药(如广西)。
自2014年年底始(特别是7月北京方案发布后),陆续有省份采用此指标。目前广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北京、天津、辽宁、四川等8省市方案涉及该指标,该指标主要作为分组指标,一般同时有技术标评审加分;特殊情况如上海,作为投标门槛之一。